(转)聊城市安监局关于防范伪造《特种作业操作证》的公告
近日,市安监局在执法过程中发现有持伪造的《特种作业操作证》上岗作业现象,同时通过群众举报线索及执法取证查证,有不法分子盗用市安监局名义制售假证,并开设虚假网站蒙骗受害人进行查询,市安监局已将此违法行为报公安机关。
市安监局郑重声明:凡经我局考核、颁发的《特种作业操作证》,均可在聊城市安监局官网(域名:http:// www.lcajj.gov.cn/)“政务公开”栏目下的“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查询”栏目(域名:http://103.239.154.78:81/SearchCertificate.asp)进行系统查询。
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》(国家安监总局30号令)第四十条和第四十一条分别规定:“生产经营单位非法印制、伪造、倒卖特种作业操作证,或者使用非法印制、伪造、倒卖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的,给予警告,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”“特种作业人员伪造、涂改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的,给予警告,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。特种作业人员转借、转让、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的,给予警告,并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。”
请各有关单位、人员通过合法渠道,经正规培训、考核合格后取得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《特种作业操作证》上岗作业,谨防上当受骗。
特此公告。
聊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